各院、部、所、中心:
201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坚持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选题
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基础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汇编为《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选题》。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围绕《年度选题》设计研究课题,也可就《年度选题》中未涵盖的重要问题设计自选课题。在符合《年度选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基础上,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相应学科的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年度选题》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
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结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确定研究选题,不属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基本要求
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在研究选题的设计上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注意处理好总结历史、研究现实、把握未来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使研究项目体现出科学性、时代性与前瞻性。二是注意处理好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关系,防止理论与实践脱节。三是注意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既要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也要针对本学科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深入开展个案研究和实证性研究。四是在研究方法上,提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倡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实现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谨性。
各单位应注重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所有申报课题须按要求填写新修订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特别委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仅限基地报1项);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4.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为推动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各研究基地围绕自身研究领域内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申报重点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对特别委托项目市社科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但在评审时将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五、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
六、研究时限及经费
课题申报学科须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学科分类》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至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为1至2年。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月修订)规定的开支范围、比例、额度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其中管理费:特别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按3%不超过3000元分配,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按3%不超过2000元分配。
七、申报事项
(一)限额申报
因我校科研处被评为“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二级管理单位”,法治政府研究院被评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基地”,故我校今年的申报总名额增加至30项。其中,法治政府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申报5项(含1项特别委托项目),其他院级单位共可申报25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鼓励青年项目的申报。
(二)材料提交
1.《申请书》、《活页》电子版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4月12日下午3:00前将《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wenw090713@sina.com,科研处进行审核、汇总。
2.上会或初审材料
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学术委员会并通知申报单位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版或电子版(科研处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将意见反馈申请人,申请人依照修改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3.最终推荐项目材料
最终推荐项目确定后,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月23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昌平办公楼A501)提交以下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基地项目报送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在封面用铅笔注明,须经所在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初审,由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明确意见),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最终电子版;
(3)《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年度项目报送材料:
(1)《申请书》一式7份(1份原件,在封面用铅笔注明),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请书》、《活页》最终电子版;
(4)《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请从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 “工作通知”栏下载相关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13版)
(2)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2013版)
(4)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5)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6)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学科分类
(7)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选题
(8)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1月修订)
(9)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月修订)
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
科研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