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育人作用,规范管理,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生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班主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
(一)考核标准
1.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开展品德教育、学业指导和专业能力培养。与辅导员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帮助。对学生在入学适应、心理健康、学业预警、实习、实践,以及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和帮助。
3.通过班主任接待日、读书会、电话、网络或者学生喜闻乐见的其他方式,与学生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交流机制。每两周至少与学生交流互动一次,每学期参加班集体活动不少于两次,帮助和指导考试不及格和学习困难的学生至少两次,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动态。
4.班主任和辅导员在学生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困难资助等工作中积极协作,通过日常交流、学生工作联席会和学生工作沙龙等形式,及时共享信息,共同探讨教书育人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5.班主任应当在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上一学年度工作总结。
(二)考核程序?
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审核备案。
1.班主任自评。本人认真填写班主任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学生评价。学院组织开展学生调查问卷(附件2),问卷应覆盖班主任所带的全体学生,学生评分=(学生评分总分数/参与评分学生人数)*50%。
3.学院评议。学院通过查看学生调查问卷、班主任考核表、班主任工作总结、个别访谈、召开学生座谈会、征询本院辅导员和各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学生评价50分、班主任自评10分、学院评议4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分-8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将班主任年度考核登记表、班主任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163.com。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学校正式聘任的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在大学生品德教育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能够坚持并引领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在学业指导方面成果突出。能够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实习和实践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培育优良学风,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研创新有显著成绩。
3.对大学生能力培养有显著效果。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4.热心为同学服务,贴近同学生活。通过班会或访谈等方式深入同学班级宿舍,积极为同学解决实际问题,深受同学爱戴。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6%的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4)、优秀班主任推荐表1份(见附件5)以及个人事迹材料(以通讯稿形式,1500字左右,包括个人简介,事迹材料以及个人生活照片电子版)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uplxsc@163.com。推荐人选将提交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在校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联系人:熊元林??孙峰悦???
联系电话:58909125
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