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市委有关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决定评选表彰2013-2014年度北京高校优秀、十佳辅导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正式编制、在岗、专职辅导员。
2.表彰名额:优秀辅导员3名、并从中择优推荐一名辅导员参加十佳辅导员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积极开展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全面成长。
2.认真学习心理咨询、发展辅导等学生事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善于总结工作规律和进行科学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善于结合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积极开展深度辅导,工作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5.2012年获评“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院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可推荐一名辅导员参加评选。
2.学校将在本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基础上组织评选,等额推荐其中3名候选人参加北京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并重点推荐一名事迹特别突出、工作经验在全市高校有一定影响的人选,作为评选“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的候选人。
3.学校评选出候选人后将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中发现的问题由学校进行处理。
四、评选要求
1.各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把评选推荐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
2.上报的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生动、详实,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拟推荐北京高校十佳辅导员人选5000字左右(最好为通讯稿或报告文学稿)。所有材料请于2014年6月18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uplxsc@126.com。
联系人:熊元林 李晓冉
联系电话:58909125 58909119
学生工作部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