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研究并大力弘扬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激励法学学子自立自强、发奋成才,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设立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面向法科学生设立“彭真奖助学金”。2013年度首届“彭真奖助学金”试点面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四所首都高校进行申报、评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2013年度彭真奖助学金在四所高校共设立奖学金12名,每名8000元人民币;共设立助学金8名,每名5000元人民币。
我校推荐候选人名额:奖学金4名,助学金3名。
二、资格条件
彭真奖助学金面向我校就读一年以上(2012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双学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申报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2.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
3. 家庭条件贫困者可以申请助学金;
4.对彭真民主法制思想有研究或者有成果的参评学生优先;
5.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评定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择优评定、激励先进;
3.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自立自强的学生完成学业。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分别推荐1名奖学金申报人和1名助学金申报人。
2.各学院于9月17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汇总到学生处,并提交以下相关评选材料(含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jpg格式的图片即可,大小不超过1M):
(1)2013年度彭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成绩单原件;
(3)个人简历(不超过1页,中英文简历);
(4)科研成果、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地民政局、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学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6)2013年度彭真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学校进行初步评选,学生处于9月20日前向彭真基金秘书处统一寄送候选人材料。
4.彭真基金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面试小组对四所院校推荐申报奖学金学生集中统一面试考核,对四所院校推荐申报助学金学生统一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最终获奖、获助名单。每年10月份举行隆重的彭真奖助学金颁发仪式。
联系人:熊元林 孙峰悦
联系方式:cuplxsc@163.com 58909125
附件:1. 2013年彭真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处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