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科研处: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决定从2012年起开展新的“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以下简称“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就2012年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优秀教师评选,依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法大发【201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2年优秀教师评选,要求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服务社会和公益活动,以及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希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精神,推荐能真正代表法大良好教师形象的候选人。
三、今年的评选工作,由于时间紧张,学校仅制定了简易的《推荐表》,以后将进行细化。表格中具体工作细节请推荐部门落实。具体填表要求如下:
(一)《服务社会或公益活动细节》、《校内活动细节》栏目,由被推荐者填写,所在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审核,其中《校内活动细节》主要包括课堂外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学术、教学研讨以及党政群其他活动等;《职业道德表现》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
(二)《教学工作》栏目,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填写。获得优秀教学奖、优秀教师奖和优秀教师特别奖之一即可;
(三)《科研工作》细节,由被推荐者填写2009-2010年、2010-2011年、2011-2012年共3年的科研业绩,科研积分由院(部)务会或教授委员会按照学校科研考核办法审核后填写。
四、请于7月6日前将《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推荐表》纸质版(请用B5纸正反双面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宋淑峰 联系电话:58909115 邮箱:szk@cupl.edu.cn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doc
人事处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