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倡导优良学风考风,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软环境,提高我校学生自律意识与文明意识,搭建优秀班集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扩大诚信考试覆盖面,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勤奋求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校团委联合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在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中开展“和谐校园,诚信法大”活动,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期间。
二、活动方式——诚信考试班级评比
1.名额确定
立足在全体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将个人模范作用与集体模范作用有力结合,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分团委推荐以及各班级自行申报,确定以下班级为诚信考试班级:
(1)各学院推荐的诚信考试班级
各学院在曾获“校级优秀班集体”荣誉称号的本院行政班级中,推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作为诚信考试班级;
(2)自行申报的诚信考试班级
无不良诚信记录的行政班级可自行申报诚信考试班级。
2.名额确定流程
各学院推荐诚信考试班级时需填写《“诚信考试”班级推荐表》,并与被推荐班级填写的《“诚信考试”班级基本情况信息表》一起上交至校团委存档,各推荐班级举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并上交活动材料。
自行申报班级需填写《“诚信考试”班级申报表》及《“诚信考试”班级基本情况信息表》,签署《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登记《“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记录表》,一并上交至校团委存档,各推荐班级举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并上交活动材料。
自行申报班级需填写《“诚信考试”班级申报表》及《“诚信考试”班级基本情况信息表》,签署《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登记《“诚信考试”主题班会记录表》,一并上交至校团委存档。由校学生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条件从中选拔出诚信班级。
3.诚信考试班级要求
(1)诚信考试班级每位成员均应在考试中发挥模范先锋作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诚信典型。
(2)诚信考试班级应在近期举行诚信考试教育主题班会,要求主题鲜明,形式不拘一格,通过组织班级全体成员共同学习相关规定,加强诚信观念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3)诚信考试班级所有成员考前须集体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统一存档。
(4)一旦在考试中发现诚信考试班级成员作弊,将参照《中国政法大学考试违纪处分办法》对作弊者从重处罚;同时取消该班级大学期间一切评优资格及诚信考试班级申请资格。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分团委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学习《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国政法大学考场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及其他校纪校规,严明考试纪律。同时,由于诚信考试班级的模范作用突出,各学院分团委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诚信考试班级举行诚信考试教育主题班会,将考风考纪落到实处,力争做到人人熟读学校相关规定、人人都是责任人的良好局面。对于诚信考场涉及的学生,所在学院分团委应提前做好告知与解释工作,并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促使学生牢固树立对自己负责、为学院争光的意识。
请各院于2012年6月8日17:00前将推荐、自荐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学活309)。
联系人: 赵中名 联系电话: 58909199
韩梦蝶 58909206
附件:1.“诚信考试班级”推荐表.doc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