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做好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暨科研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统计
(一)统计范围
1.时间范围: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人员范围:2011年度在我校的教师,包括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有科研成果或者科研项目的离退休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一个月的兼职教师以及从事科研的教辅人员。
3.双肩挑人员按学科归属,由各院负责统计工作(双肩挑名单及归属学院见附件八)。
(二)录入系统的信息
1.完善本院基础信息
主要完善科研管理系统中(1)本院基本信息;(2)教师基本信息。
2.本院科研成果信息
科研成果信息,包括学术著作、论文、咨询报告(含立法建议稿)、电子出版物等。
(三)填报的表格
1.本院教师2011年人事变动情况表
2.我校学术交流情况表
3.我校人员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表
(四)其它问题
1.退休教师问题。2011年退休教师的科研信息正常录入,2010年以前退休的教师,如果有科研成果的,可以录入。
2.教师的科研项目信息由科研处负责录入。
二、科研成果奖励
(一)人员范围
我校教师(含在编教师、离退休教师)以中国政法大学名义作为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主编、第一获奖人的,均可以申报奖励。未以我校名义发表的成果或者非成果的第一作者、非奖励的第一获奖人的不申报奖励。
(二)时间范围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以著作版权页和论文刊期为准。
(三)成果范围
1.权威期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
2.专著、译著;
3.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需提供相关证明);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
5.已获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成果。
(四)其他问题
1.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2010年的科研成果,尚未申报科研奖励的,可进行补报,单独制作表格报送。
2.符合《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中第四条第4款规定的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2011年度的科研成果,单独制作表格报送,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三、报送材料
(一)文字材料
请各单位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完成科研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导出本院的如下科研信息,加盖公章并由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后,报送科研处综合科。
1.2011年学术著作一览表,包括作者姓名、著作题目、出版单位、出版时间、著作类别、总字数、是否项目成果;
2.2011年学术论文一览表,包括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年期、是否项目成果、是否译文;
3.2011年咨询报告(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采纳)一览表,包括作者姓名、咨询报告题目、采纳单位、采纳时间、项目来源;
4.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盖院章,主管科研院长签名)。
(二)实物材料
1.学术专著原件;
2.核心期刊以上论文的复印件;
3.咨询报告、采纳证明的复印件;
4.获得省部级奖以上科研成果奖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系统录入完成时间:2012年1月5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
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
联系电话:58909103 韩 冰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统计通知要求和时间进行录入。
2.合作作品(包括著作和论文等)由第一作者录入并申报奖励。
3.做好录入信息的审核工作,尤其注意信息项不准确和重复现象的发生。
科研处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