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是我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对于引导其他年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也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根据北京市教委京高教学[2012]1号《老挝赌场_老挝磨丁赌场-中国竞彩网官网推荐: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一)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位毕业生参与进来,认真细致完成各项工作。
二、日程安排
1.从即日起,各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负责本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指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评选小组应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生代表组成。
2.5月9日-5月12日,各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核实本院本科生、双学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制作优秀毕业生基数表(见附件二),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3.5月13日-5月23日,各学院在个人总结和班级评议的基础上以召开班会等形式根据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各学院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根据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公示。
4.5月27日前,学院将评选出的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材料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三)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5.6月上旬,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市级优秀毕业生予以公示。
6.6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制作荣誉证书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三、注意事项
1.本年度预征入伍的毕业生参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授予市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占用学院的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须同时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一式两份。
3.根据北京市文件规定自2012年起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参加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元林 陈梦佳
联系电话:58909125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
学生工作部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