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新生的落户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北太平庄派出所的安排,要求2010级从外地考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办理身份证。由于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地方狭小,故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2月13日:政管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2.12月14日:刑司院、民商院、比较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3.12月15日:刑司院、法学院、商学院、国际法学院、社会学院。
4.12月16日:法学院、商学院MBA、国际儒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5.12月19日:商学院MBA、证据科学院、民族生、人文学院
以上均含各院博士生。
二、具体要求
1.各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带队,按安排的时间统一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并用A4纸将需要办理身份证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打印,到保卫处户籍科开证明。
2.请学生安静等候办理身份证、禁止大声说话
3.要着深色、矮领服装。
感谢各院协助我们的工作。
保卫处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