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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随着学院路综合科研楼的投入使用,近期各单位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的采购量大增,请各单位在购置办公家具和仪器设备时严格遵守学校各类经费使用和固定资产采购的相关规定,按照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申购。在购置新设备的同时,如有旧设备需要报废,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申报,如未能按学校规定的采购和报废程序进行,资产管理处将不予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报废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特此公告。
资产管理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