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生活困难教职工党员进行帮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教职工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
(二)党组织关系虽不在学校,但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教职工党员;
(三)因下列情况导致生活困难:
1.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
2.党员本人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经济负担重的;
3.党员本人家庭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离退休党员无子女赡养、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
5.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补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补助5名教职工党员,每人一次性补助人民币3000元。
三、工作步骤
(一)单位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每单位申报1人。
(二)确定补助对象。学校书记办公会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确定5名补助对象。
(三)补助发放。补助资金将于“七一”前夕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周一)下班前,将《中国政法大学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纸质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组织部。
(二)各单位应认真负责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确保补助资金发到真正需要的教职工党员手中。
(三)对未被列入学校补助对象名单的生活困难教职工党员,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帮扶。
联 系 人:姚 ?震 ?梁笑冬
联系电话:58909064、9480
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