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相片及身份证号码须与注册证书一同上网备查,学校将进行2012届毕业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17、18日8:30-17:00(12:00-13:00休息)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6室
二、采集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0月17日:
法学院本科生 8:30-10:20
国际法学院 10:20-12: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3:00-15:00
刑事司法学院 15:00-16:30
人文学院 16:30-16:5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50-17:00
10月18日: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8:30-9:40
商学院本科生 9:40-11:00
外国语学院 11:00-12:00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00-13:20
社会学院 13:20-13:50
第二学士学位(各专业) 13:50-14:40
07级双专业双学位(各专业) 14:40-15:20
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侨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15:20-15:40
补拍 15:40-16:30
三、注意事项
1.拍摄前,毕业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
毕业生数码照片采集信息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应由学生本人使用钢笔(水笔)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2)”院校代码”一项应填写10053。
(3)”学校名称”一项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
(4)”类别”一项应填写普高。
(5)身份证号码应与学籍复核表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6)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折,拍照当天携带采集表准时到达。
2.拍照费用15元,拍照前交给易拍数码公司工作人员;
3.拍照时最好穿有领的上衣,同时应避免穿蓝色上衣(背景是蓝色);
4.已参加11届毕业生相片采集的且完整保留照片的2007级双专业同学可以不参加此次采集,2008级确认继续修读双专业的学生不需要参加此次采集;
5.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实际的拍摄进程有所调整,在初定的时间内拍摄不完的向后顺延;
6.各学院应在安排的时间段内,以班级为单位按顺序进入学生活动中心拍摄,辅导员老师应配合学生处做好拍摄的协调和组织工作,避免产生拥堵。毕业生应服从摄影师的安排,按顺序进行拍摄,在等候时不要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及摄影师的工作,拍摄完毕后即离开拍摄场地;
7.为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希望毕业生能够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拍摄,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应于12月30日之前到信息采集表上所注地址进行补拍。
因场地等条件所限,我们对在拍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请老师和同学们予以谅解并积极配合,顺利完成学校今年的学历证书相片图像采集工作。
教务处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