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各学院加强领导,为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努力搜集就业岗位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国政法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的精神,决定自本日起开展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具体参见《中国政法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暂行)》(法大发[2009]130号)有关规定。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申报阶段
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和就业工作贡献奖,由个人自荐或由所在学院民主推荐。各学院务必于2011年9月26日17:00前将有关评选材料报送至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初审阶段
2010年9月28日前由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
3.评审阶段
2010年9月30日将有关材料提交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4.公示阶段
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注意事项
1.凡参评以上奖项的学院或个人均需按要求填写《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一式5份和《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奖推荐表》(附件3)一式5份。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集体主要事迹不超过4000字。
3.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上自行下载,同时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王彤
联系电话:58909131
电子邮件:job@cupl.edu.cn
学生处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