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3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此次为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填报申请书流程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书已启用2013版,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点击右上角 “项目申报系统” 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
1.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3年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按提示填写内容;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请书并签字(如果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 2003,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 2003,再进行打印即可)。
五、相关材料下载
请从科研处主页http://gate.cupl.edu.cn/kyc“工作通知”栏下载: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人文社科类);
4.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5.《申报一览表》。
六、材料报送
(一)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13年1月4日下午3:00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二)修改、上传申请书
科研处审核(如有问题科研秘书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统一上传最终定稿的申请书。
(三)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1月14日上午10:00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最终定稿的《申请评审书》,A4纸印制,左侧装订,一式2份(均为原件);
2.《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科研秘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确保《申请评审书》纸质版和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并签字。
(二)《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三)《申请评审书》B表中:
1. 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不填。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魏雯 联系电话:58909104(昌平办公楼A501)
电子信箱:wenw090713@sina.com
科研处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