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岗位聘用工作精神,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我校三、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岗位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数一般不超过校领导班子职数的60%。我校三、四级职员岗位数合计7名。
二、聘任条件
三级、四级职员必须符合《人事部教育部老挝赌场_老挝磨丁赌场-中国竞彩网官网推荐: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应满45周岁;
2.聘任三级职员岗位的,应担任副校级领导职务8年以上;聘任四级职员岗位的,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12年以上;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忠于职守、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群众认可度高。
三、聘任工作程序
学校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常委会研究和校内公示后确定人选,并上报教育部备案同意。
四、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21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
昌平校区办公楼A602室
3.报名方式与要求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请于12月21日下午5时前提交《中国政法大学三、四级职员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处级单位出具本人德、能、勤、绩、廉的《工作鉴定意见表》(见附件2)。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彪 倪菁
联系电话:58909061 传真:58909066
电子信箱:zzb@cupl.edu.cn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