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43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学校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
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非中共党员)。
二、报告程序
1.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
2.领导干部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后,由本人亲笔填写,如实报告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首次填报者,应完整填写其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填写完毕后,用大号信封将报告表密封,并在信封上亲笔签名,于1月20日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
4.组织部受理报告材料后,对报告表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将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退回重新填写。
三、随机抽查核实
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工作安排,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将随机抽取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四、严肃报告纪律
1.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
2.领导干部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级单位督促所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时报告。
联 系 人:袁? 林?? 李家樑??
联系电话:58909063、9481
办公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1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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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