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辅导员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原则上评选“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5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我校限推荐1人。
2.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入围、提名、终评答辩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6年4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优秀辅导员事迹将在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上进行展示。
五、申报要求
1.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2M以上。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2.请于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元林 58909125
附件:1.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 2.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