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通知,现将申报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我国重点行业、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国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
3.今年建议重点推荐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4.原则上须为省、部级外国专家表彰奖项获得者,且未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5.今年拟评选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50名。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候选外国专家不超过4名,各副省级城市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优先排序。
二、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推荐合适外国专家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对我校发展主要贡献的文字总结(800字以内)于2016年4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处。
我处将各单位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进行初步遴选并确定我校推荐人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平
电话: 58908049
电子邮件:wangfuping@126.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