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研究中心: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我校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该奖第六届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教师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申报者请认真阅读《评奖公告》、《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填表说明(已在校园网主页、科研处网站和钱奖网站上发布),填写并提交《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上述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
2.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规定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五、报送时间、地点
1.6月9日
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
联系电话: 010-58909103
2.6月10日
学院路校区1号楼113室
联系电话:010-58908051
科研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