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推进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整合校内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资源,明确各类新媒体账号主管单位责任,实现对各类新媒体账号的管理、监督及服务,现决定进一步完善校园新媒体联盟结构,并对校内新媒体平台申用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进行清查,相关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除各院、部、处、室、所、中心等在编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自主管理的官方微信或者微博账号外,各单位下属学生会、学委会、新闻中心等学生组织的官方账号均须加入联盟。
2.各单位自主管理的官方账号和下属学生组织的账号均须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负责老师及分管领导。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学校互联网及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开通、运营平台账号,及时进行登记及变更备案,并对本单位各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督。
4.各单位为建立新媒体平台账号而申领过学校组织机构代码的,需要清查相关账号信息,报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
二、申报方式
1.创建新媒体账号须严格依照《中国政法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版《中国政法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进行登记备案。
2.各类新媒体账号须登记备案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加入联盟。
3.申用学校组织机构代码建立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其主管单位须清查相关账号信息,填写电子版《学校组织机构代码申用统计表》(见附件3)。
4.各单位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昌平校区主楼A903?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adawenhua@126.com,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单位及“校园新媒体联盟”或“学校组织机构代码申用”字样。
联系人:滑然、葛莹;电话:58909084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新媒体备案登记申请表
? ? ? 2.中国政法大学校园新媒体联盟登记申请表
? ? ? 3.学校组织机构代码申用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5月19日